临时股东召开条件
2024-05-03 18:11:56
1、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猜你喜欢
-
冰牛奶可以放微波炉吗
阅读量:36 -
碳烧烤怎么烤才好吃又香
阅读量:73 -
真空包装可以直接放微波炉吗
阅读量:78 -
蛋挞用微波炉怎么烤才好吃
阅读量:38 -
鸡蛋蒸海参做法
阅读量:65 -
淸蒸带鱼的做法
阅读量:51 -
芋头蒸腊肉的做法
阅读量:91 -
烤板栗怎么做才好吃
阅读量:42 -
蒸深海鱼的做法
阅读量:68 -
自制蒸米粉的做法
阅读量:7
猜你喜欢
-
阅读量:48
-
阅读量:21
-
阅读量:55
-
阅读量:93
-
阅读量:41
-
阅读量:62
-
阅读量:48
-
阅读量:16
-
阅读量:45
-
阅读量: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