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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校级领导

2024-09-03 14:50:38

校长

校长:校长的职责,具体内容繁多,大致可分4类:行政职责;辅导职责;指导职责;研究和实验职责。随着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学校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国对各级各类学校校长的培养、选拔、任用以及他们的职责也正在不断改革和发展。

党组书记

党组书记: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讨论和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和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

副校长

副校长:职位职责是协助校长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学校党组织及行政决议。分管学校德育工作和招生就业工作。负责领导和组织全校德育工作,制定德育各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校纪校规,并严格督促检查执行。

工会主席

工会主席: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定工会工作规划、重要文件、报告、文章和起草、定稿工作。指导开展与工会相关的调查、问卷和课题研究,及时掌握工会会员思想动态,及时向党组织和行政领导汇报或提出建议。

纪委书记

纪委书记:纪委属于中国共产党内部的纪律监督组织,检察院属于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法院属于国家审判机关,他们之间原则上是没有关系的,但是纪委却拥有部分的司法权,这是中国历史上的“多头司法”在当代社会的一个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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