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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2024-09-05 22:32:54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3、辅助器具费用。

4、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为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劳动关系解除时,工伤保险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职工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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