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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小常识十五条

2024-09-09 09:06:33

1、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

2、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

3、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4、消火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5、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8、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9、任何人发现有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

10、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11、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12、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

13、电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

14、不能超负荷用电。

15、发现火灾速打报警电话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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