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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主要内容是

2024-09-15 16:35:54

荣誉和耻辱,是荣辱观中的一对基本范畴,是指社会对人们行为褒贬评价以及人们对这种评价的自我感受。知荣辱,是人性的标志,是人区别于动物、人之为人的重要标准。莎士比亚说过:“我的荣誉就是我的生命,二者互相结为一体;取去我的荣誉,我的生命也就不再存在。”在这里生命与荣誉结为一体。孟子云:“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朱熹解释道:“耻者,吾所固有羞恶之心也。有之则进于圣贤,失之则入于禽兽,故所系甚大。”荣辱观与民族精神和民族传统有着内在的密切联系,也是中华传统伦理学中最基本、最一般的道德范畴。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以‘仁”、“义’’为标准的荣辱观;管仲的一句“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更每每为后世道及。我国战国末期的思想家荀子认为,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此后,古人又提出了不少有关荣辱的格言,如“宁可毁人,不可毁誉”,“宁可穷而有志,不可富而失节”,“立大志者,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等等。这充分说明古代的哲人志士将荣辱放到了与人格同样重要的地位。这种折射着中华民族精神的荣辱观,是一个民族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的集中体现,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共同生活、共同发展的灵魂。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发展长史,就是民族精神不断传承、不断发展、不断弘扬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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