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生活百科 > 正文

男子现金买房无凭证被查封 法院判定是否合理?

2024-09-18 00:34:29

由于两套房的不动产权登记在开发商名下,该男子不属于涉案房屋的权利人,且认购协议书上该男子的签名与起诉状的签名不一致,协议书也不真实,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再加上349万元的巨额取款没有凭证,无法证明房屋是该男子的,法院的行为合理。近日,郑州男子花了349万元现金买房,最后却遭到了法院的查封。法院要求该男子证明他自己用现金买的房是他自己的房,最后认为该男子无取款凭证,将其房产查封。

这次案件的起因源自于六合公司与建筑商因工程欠款的纠纷,被郑州中院强制查封该男子的两套住房。本来事情可以很简单的解决,只需要出具相关的购房协议和合同,并且其邻居都可以证明这是他自己的房产。但没有想到遭到了郑州中院的否决,建筑商又将此事上诉到河南高院,而高院又否决了郑州中院的判决,理由就是认为该男子用349万元现金买房,不合常理,也没有办法提供这笔巨额资金的取款记录。

前两天网络上有一条新闻,是要求证明自己的母亲是自己的母亲,而这次是要证明自己的房是自己的房,而这两件事情证明起来都极其的容易,只需要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就能够搞清楚是否属实。但由于该男子的房一直没有过户,因为之前的房屋债权转给了其他公司,这才闹出了这么多的乌龙事件。

但就算申请再审,河南高院依然维持原判。坚持认为该男子在该小区有多套住房,并不符合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房屋的情形,说到底还是因为这349万元的巨额现金,不能提供银行的取款凭证。借此事提醒大家,以后在有大额取款的时候,一定要保留相关的凭证,不然会有很多的麻烦出现。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