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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利润结转的核算

2024-09-24 05:13:39

为了反映企业利润的形成过程和组成内容,企业应当设置本年利润科目,对企业每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进行核算。我国大多数企业在会计期末结账采用账结的方法。所以,本年利润的结转在每月结转或年底结转都可以。但是,对未分配利润的结转最好在年底一次结转。


因为,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是按净利润结转的,即利润总额-所得税。而所得税一般是季度预交,年终汇算清交,所得税的变动影响着未分配利润的变动。所以,在年底所得税清算后结转未分配利润,即减少工作量,也符合会计制度在年终结转利润分配的要求。


营业利润结转的核算企业实现的各项收人及其成本或支出,期末时都应分别转人本年利润科目,以便确定企业盈利或亏损。这项结转工作十分重要,它关系到企业的盈利或亏损是否真实可靠,它直接影响企业和国家的利益。因此,每个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做好利润结转的核算工作。


根据营业利润结转有关经济业务,作出会计分录。在会计期末,企业应当将主营业务收人'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收入类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转人本年利润科目,借记主营业务收人'其他业务收人'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


在会计年度终了,企业应当将本年所有收入和费用项目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即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果企业本年实现的收益为净亏损,即本年利润科目的年末余额在借方,则应根据该借方余额,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


本年利润科目在年末结转之后应当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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