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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清查的核算方法是什么

2024-09-24 05:13:57

财产清查是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核对,查明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和结算款项的实有数额,确定其账面结存数额和实际结存数额是否一致,以保证账实相符的一种会计专门方法。为了反映和监督各单位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为分别反映和监督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盈亏情况,应开设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二级明细分类科目进行核算。企业进行财产清查时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下设两个名细账户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各项财产的存在形态不同,具体清查方法也各异。目前运用的主要方法有实地盘点法、核对法和查询法。实地盘点法指对各项实物通过逐一清点,或用计量器具确定其实存数量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范围较广泛,大部分财产物资都采用这种方法,如存货、现金等。


核对法指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书面资料相互对照,以验证其内容是否一致的方法。银行存款的清查即可用此法。查询法指通过调查征询的方式,取得必要资料,以查明其实际情况的方法。具体又有面询法和函询法两种。


各项待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盈净值,在批准前计人该科目的贷方,批准后结转已批准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盈数登记在该科目的借方,该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尚待批准处理的财产物资的盘盈数;各项待处理财产物资的盘亏及毁损净值,在批准前计人该科目的借方,批准后结转已批准处理财产物资的盘亏及毁损数并登记在该科目的贷方,该科目的借方余额表示尚待批准处理的财产物资的盘亏及毁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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