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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账簿的登记要求是什么

2024-09-24 06:21:06

登记账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计人账内,同时记账人员要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账的符号如打V,防止漏记、重记和错记情况的发生。各种账簿要按账页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如发生跳行、隔页,应将空行、空页画线注销,或注明此行空白或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盖章。记账要保持清晰、整洁,记账文字和数字要端正、清楚、书写规范,一般应占账簿格距的二分之一,以便留有改错的空间。各种账簿应当每隔多长时间登记一次,没有统一规定。


但是,一般的原则是总分类账要按照单位所采用的会计核算形式及时登账;各种明细分类账,要根据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和记账凭证每天进行登记,也可以定期三天或五天登记。但是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当根据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随时逐笔顺序进行登记,最少每天登记一次。


登记账簿时,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用圆珠笔银行的复写账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红色墨水只能用于按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在不设减少金额栏的多栏式账页中,登记减少数;在三栏式账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方向的,在余额栏内登记负数金额;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可以用红字登记的其他会计记录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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