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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民政厅优抚处

2024-09-28 03:34:12

山西省民政厅优抚处负责全省优待抚恤工作,对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提出意见,负责评残、追烈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省优抚事业单位标准化建设工作。

山西省民政厅,成立于1949年9月17日,是省政府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省的城乡社会救助、救灾减灾、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双拥和优待抚恤、军队离退休干部职工和退役士兵安置、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殡葬、儿童收养、老龄工作等有关社会行政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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