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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隐私权的案例

2024-10-01 04:41:51

1、案例一:王某今年15岁,是一名初中三年级的学生,前不久,为了使同学们集中精力学习,班主任在班里宣布了一条规定,凡本班同学的个人信件均应向班长报告主要内容,否则班长或班主任有权暂扣或开拆,违者将受到点名批评。王某和其他许多同学虽很有意见,也知道班里的规定是不合法的。

2、案例二:5岁的张某就读于某幼儿因,该幼儿园将该园幼儿绘画作品结集出版并公开发售,其中选釜了张某6幅作品。张某妈妈看到后,认为幼儿园应该支付稿酬。可是幼儿园园长解释说:“你儿子才5岁,不享有著作权。况且你儿子的作品是在我园教师辅导下完成的。著作权应归幼儿园“。

3、案例三:年仅4岁的玲玲活泼可爱,她所在的幼儿园为她拍摄了几张照片,并将照片卖给了儿童玩具生产商张某,张某用玲玲的照片为玩具做形象宣传。玲玲父母认为幼儿园侵害了女儿的肖像权,但幼儿园认为照片属于幼儿园的作品,其行为属于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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