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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三角高程测量规范豆丁网

2024-10-01 07:19:32

1、高程控制测量精度等级的划分,依次为二、三、四、五等。各等级高程控制宜采用水准测量,四等及以下等级可采用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五等也可采用GPS拟合高程测量;

2、首级高程控制网的等级,应根据工程规模、控制网的用途和精度要求合理选择。首级网应布设成环形网,加密网宜布设成附合路线或结点网;

3、测区的高程系统,宜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在已有高程控制网的地区测量时,可沿用原有的高程系统;

4、应将点位选在土质坚实、稳固可靠的地方或稳定的建筑物上,且便于寻找、保存和引测,当采用数字水准仪作业时,水准路线还应避开电磁场的干扰;

5、采用水准标石,或采用墙水准点;

6、埋设完成后,二、三等点应绘制点之记,其他控制点可视需要而定。必要时还应设置指示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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