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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函的分类

2024-10-01 22:39:09

按应用范围分,有商洽函、答询函、请批函、告知函。商洽函这类函在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协商或联系工作时使用。商洽性函较多地用在商调人员、联系工作或处理有关业务性、事务性事项等时使用。这类函的正文通常由商洽原由和商洽事项两个部分组成。商洽事项有时还特别写清对受文的要求与希望。答询函答询函包括询问函和答复函。用于机关或部门之间相互询问和答复问题。有些不明确问题向有关机关和部门询问,用询问函。下级机关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如涉及的内容重大,应以“报告”行文,不宜用“函”。这类函的正文一般了包括询问原由和询问内容两部分组成,询问的原由可以是原因,也可以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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