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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南京大屠杀

2024-10-01 22:46:00

南京大屠杀是指1931至1945年中国抗日战争期间,中华民国在南京保卫战中失利,首都南京于1937年12月13日沦陷后,在华中派遣军司令松井石根和第6师团长谷寿夫指挥下,侵华日军于南京及附近地区进行长达6周的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大屠杀和奸淫、放火、抢劫等血腥暴行。在南京大屠杀中,大量平民及战俘被日军杀害,无数家庭支离破碎,南京大屠杀的遇难人数超过30万。南京大屠杀是侵华日军公然违反国际条约和人类基本道德准则,是日军在侵华战争期间无数暴行中最突出、最有代表性的一例之一。战后,中国国民政府对南京大屠杀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其中,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经调查判定,日军集体屠杀有28案,屠杀人数有19万,零散屠杀有858案,死亡人数有15万,总计死亡人数达30多万,制造了惨绝人寰的特大惨案。大规模屠杀方法有机枪射杀、集体活埋等,手段极其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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