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第七十六条的含义
2024-10-02 00:17:08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 上一篇:交通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
- 下一篇:交通法规的作用
猜你喜欢
-
镁和稀盐酸反应生成什么
阅读量:19 -
镁和氧化性酸反应会怎么样
阅读量:69 -
镁会和冷水反应吗
阅读量:14 -
镁可以与水反应吗
阅读量:36 -
镁离子和偏铝酸根能否共存
阅读量:88 -
镁离子有没有定性鉴定方法
阅读量:23 -
镁氧柠檬酸盐有什么作用
阅读量:44 -
镁与氯化铝溶液反应
阅读量:59 -
镁与氧气在常温下反应么
阅读量:43 -
镁元素是什么
阅读量:69
猜你喜欢
-
阅读量:48
-
阅读量:96
-
阅读量:80
-
阅读量:95
-
阅读量:77
-
阅读量:89
-
阅读量:51
-
阅读量:83
-
阅读量:23
-
阅读量: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