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教师资格证是全国通用的吗
2024-10-03 00:21:26
《教师资格条例》第五章第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认定结论通知本人。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者其他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考察其教育教学能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可以要求申请人补修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教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教师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 上一篇:内蒙古教师资格证的办理
- 下一篇:内蒙古结婚有什么习俗
猜你喜欢
-
镁和稀盐酸反应生成什么
阅读量:15 -
镁和氧化性酸反应会怎么样
阅读量:45 -
镁会和冷水反应吗
阅读量:6 -
镁可以与水反应吗
阅读量:45 -
镁离子和偏铝酸根能否共存
阅读量:95 -
镁离子有没有定性鉴定方法
阅读量:35 -
镁氧柠檬酸盐有什么作用
阅读量:11 -
镁与氯化铝溶液反应
阅读量:94 -
镁与氧气在常温下反应么
阅读量:45 -
镁元素是什么
阅读量:72
猜你喜欢
-
阅读量:31
-
阅读量:15
-
阅读量:63
-
阅读量:63
-
阅读量:43
-
阅读量:23
-
阅读量:39
-
阅读量:12
-
阅读量:63
-
阅读量: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