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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双女户有什么优惠政策

2024-10-03 01:58:11

优惠政策具体内容为:

双女户其父年满60周岁、其母年满58周岁的,可享受没人每年720元的奖励金,但享受对象必须是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家庭。

享受优惠政策要求:

1、1979年8月31日以前生育的子女都视为合法生育,生育子女不须提供批准手续。

2、1979年9月1日至1980年8月31日期间,可以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子女不须提供批准手续。

3、1980年9月1日至1984年12月31日期间生育的第二个子女,有两种情况不须提供批准手续,一是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二是婚后多年不育,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生育的,其他情况生育的第二个子女都必须提供县级计生门的批准手续。

4、1985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第二个子女一律以县计生部门批准手续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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