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地方官职
2024-10-03 09:47:58
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
省以下有道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
在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理,即土司,一般分为两种:一种由军事部门管辖,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长官为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另一种是由行政部门管辖,也设府、县等,官员称土知府、土知县,通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 上一篇:清朝登仕郎具体是做什么的官
- 下一篇:清朝帝王简介表
猜你喜欢
-
手机的喇叭和话筒都是怎么清理的
阅读量:41 -
地砖潮湿用什么方法快速干
阅读量:88 -
手机的卡1读不出来
阅读量:70 -
欧式酒柜有哪些种类
阅读量:37 -
手机的话筒在什么地方
阅读量:64 -
夏天床单被罩如何选
阅读量:74 -
客厅阳台一体怎么晾晒
阅读量:89 -
手机的华为帐号和密码怎么找
阅读量:17 -
车内暖气不足的原因是什么
阅读量:5 -
手机的黑科技是什么意思
阅读量:63
猜你喜欢
-
阅读量:94
-
阅读量:44
-
阅读量:5
-
阅读量:77
-
阅读量:44
-
阅读量:39
-
阅读量:38
-
阅读量:19
-
阅读量:77
-
阅读量: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