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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工作岗位范围

2024-10-03 12:55:07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械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操作: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十二、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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