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和理解法律行为的结构
2024-10-03 23:11:53
一是内在意志方面,即法律行为有一个内在的、主观的领域,包括动机、目的和认知能力等要素;二是外在表现方面,即法律行为外在地客观表现为行动、手段和效果等要素。通常把前者称为积极的法律行为,后者称为消极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具有下列条件:1、出于人们自觉的作为和不作为,无意识能力的幼年人、疯癫、白痴的作为和不作为,不能被视为法律行为;2、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具有外部表现的举动,单纯心理上的活动不产生法律上的后果,如虽有犯罪意思而无犯罪行为的,不能视为犯罪,也不能视为法律行为;3、为法律规范所确认、而发生法律上效力的行为,不由法律调整、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如通常的社交、恋爱等不是法律行为。
- 上一篇:如何认识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
- 下一篇:如何认识和理解软权力地位和作用
猜你喜欢
-
镁和稀盐酸反应生成什么
阅读量:59 -
镁和氧化性酸反应会怎么样
阅读量:16 -
镁会和冷水反应吗
阅读量:34 -
镁可以与水反应吗
阅读量:88 -
镁离子和偏铝酸根能否共存
阅读量:82 -
镁离子有没有定性鉴定方法
阅读量:89 -
镁氧柠檬酸盐有什么作用
阅读量:54 -
镁与氯化铝溶液反应
阅读量:48 -
镁与氧气在常温下反应么
阅读量:70 -
镁元素是什么
阅读量:31
猜你喜欢
-
阅读量:15
-
阅读量:22
-
阅读量:11
-
阅读量:18
-
阅读量:42
-
阅读量:69
-
阅读量:35
-
阅读量:29
-
阅读量:89
-
阅读量: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