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可否以姓名出资
2024-10-07 12:31:08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猜你喜欢
-
镁和稀盐酸反应生成什么
阅读量:8 -
镁和氧化性酸反应会怎么样
阅读量:46 -
镁会和冷水反应吗
阅读量:86 -
镁可以与水反应吗
阅读量:44 -
镁离子和偏铝酸根能否共存
阅读量:8 -
镁离子有没有定性鉴定方法
阅读量:10 -
镁氧柠檬酸盐有什么作用
阅读量:33 -
镁与氯化铝溶液反应
阅读量:69 -
镁与氧气在常温下反应么
阅读量:79 -
镁元素是什么
阅读量:27
猜你喜欢
-
阅读量:93
-
阅读量:55
-
阅读量:12
-
阅读量:93
-
阅读量:26
-
阅读量:12
-
阅读量:15
-
阅读量:53
-
阅读量:81
-
阅读量: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