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处理占用公共用地问题
2024-10-09 08:19:22
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绿地,为小区公共用地,小区全体业主对其拥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我国《物权法(草案)》第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的除外”。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51条的规定,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
处理方法:
1、主要应由物业出面负责处理。
2、向城管部门举报。
3、住户可以相邻权起诉,用诉讼途径解决更为合适。相邻权就是保护此类邻里间的侵权行为。
猜你喜欢
-
镁和稀盐酸反应生成什么
阅读量:34 -
镁和氧化性酸反应会怎么样
阅读量:33 -
镁会和冷水反应吗
阅读量:25 -
镁可以与水反应吗
阅读量:17 -
镁离子和偏铝酸根能否共存
阅读量:8 -
镁离子有没有定性鉴定方法
阅读量:85 -
镁氧柠檬酸盐有什么作用
阅读量:24 -
镁与氯化铝溶液反应
阅读量:67 -
镁与氧气在常温下反应么
阅读量:85 -
镁元素是什么
阅读量:31
猜你喜欢
-
阅读量:31
-
阅读量:14
-
阅读量:19
-
阅读量:53
-
阅读量:42
-
阅读量:58
-
阅读量:58
-
阅读量:60
-
阅读量:17
-
阅读量: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