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被告主体如何确定
2024-10-12 10:18:01
行政诉讼被告主体的确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 上一篇:家长鼓励孩子的名言格言
- 下一篇:紧锁是什么意思
猜你喜欢
-
镁和稀盐酸反应生成什么
阅读量:54 -
镁和氧化性酸反应会怎么样
阅读量:81 -
镁会和冷水反应吗
阅读量:46 -
镁可以与水反应吗
阅读量:28 -
镁离子和偏铝酸根能否共存
阅读量:75 -
镁离子有没有定性鉴定方法
阅读量:33 -
镁氧柠檬酸盐有什么作用
阅读量:93 -
镁与氯化铝溶液反应
阅读量:47 -
镁与氧气在常温下反应么
阅读量:46 -
镁元素是什么
阅读量:7
猜你喜欢
-
阅读量:31
-
阅读量:94
-
阅读量:59
-
阅读量:89
-
阅读量:81
-
阅读量:18
-
阅读量:47
-
阅读量:91
-
阅读量:46
-
阅读量:5